《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出台
2012-3-25 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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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外贸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扩大国际影响力的作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十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目标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坚持出口与进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外贸与外资外经、外贸与内贸、多种所有制主体、东部与中西部等六项协调发展原则,着力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行业协调和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结构。
《意见》强调,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是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两个布局,加快外贸转型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加工贸易,加快“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边境贸易和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平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意见》提出了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完善贸易及配套政策、体制机制保障、改革管理体制、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